您好:想請問專業律師,我們公司想寄電子EDM給顧客,如果對方的MAIL是在他們公司公開可搜尋的到的(如機溝負責人或主管、公用窗口信箱),我寄給他個人或公司公用信箱會侵犯個資法的問題嗎?
請問在匿名的網路平台洩漏別人的大學和校系,沒有洩漏姓名,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煩請撥宂賜教,不勝感激。
藉由google等公開網路或網站,收集公司行號名稱與地址,整理後寄發廣告文宣是否會違反個資法呢
因為我在臉書上tag別人然後別人說我犯了個資法 明明我印象中tag人家又不是他的本名是他的fb名稱 請問這樣又犯法嗎
您好 想請問在公開的群組裡面截圖聊天內容 去另一個公開的群組上面是否有違法 截的聊天內容跟個資照片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