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從102年的9月2日開始在新北市的幼兒園工作,工作期間並沒有簽訂任何契約於104年9月11日口頭向主管請辭,說明我只做到104年10月12日我知道根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滿一年未滿三年,須於二十日前預告但未免與主管發生爭執,所以我在三十日前發出預告主管卻說日期不是這樣算的...
律師您好:公司有位員工罹患癌症8月初口頭請假至9月底9月初告知.要請假到1月底.(萬一1月又無法上班)請教律師有無比較好的建議.謝謝!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四、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
你好! 我在網路上買了最近很火紅的繪圖本,收到商品使用後才發現是仿冒品,詢問賣方是否知道商品為仿冒品,賣方沒有正面回應,只跟我說是直接向廠商訂貨,請問這種情況我還能要求全額退貨嗎?!
您好我近日於網路拍賣平台購買一台吸塵器但賣方出貨時於商品上張貼一張告知內容寫 因法律規定網購品有七天鑑賞期,但吸塵器屬於衛生用品 故只能拆封"鑑賞"不能試用,一經試用不得退貨,且退貨運費由買方負擔??這樣合理嗎~麻煩各位律師給予意見,感謝
賣家在社群網站上徵求續約門號時,買家加價購買續約機協議價格為買方購買續約機的價格加三千五百元兩人相約在門市碰面,且賣方講好價格,買方現場付費取貨離開但是賣家在買家離開後,來電告知他算錯金額,要買家多付請問這樣子是否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