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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時效一問


小O 發問於 2006-06-02 | | 醫藥農牧業

Q: 大律師您好:

請問債權人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債務人卻不在訴訟中主張,不在判決後主張,不在判決確定時主張,卻是強制執行到一半時主張,請問效力如何?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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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敬啟者:
1、依民法第129、137條規定:起訴可中斷時效,及至判決確定時重行起算時效;聲請強制執行亦可中斷時效。
2、台端之問題,在於債權人取得確定判決後雖重行起算時效,但之後聲請強制執行時,其期間(取得確定判決至聲請強制執行之期間)是否超過時效,若是,則債務人可以消滅時效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強執法第14條),撤銷強制執行;若否,則強制執行不會因此遭撤銷。
3、至於判決確定後重新起算時效,其時效依原債權之性質而判斷,但若低於五年者,於取得確定判決後將延長為五年(民法137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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