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孩子是因婚外情生下..可是因於婚姻狀況下所生下..之後即離婚了..
現在孩子的監護權在前夫上...
前夫與生父皆知孩子之生父為誰...
如我向法院提出....是否可以向生父提告遺棄及扶養....
現在狀況有點亂...畢竟我是生母....應有我可以為孩子提出權利的爭取..
生父不聞不問....不需出錢出力...逃之夭夭.....
我真得累了...
我該怎麼做呢?
A:
您好,
您要先提出婚生否認之訴,先否定掉你孩子與前夫的法律上親子關係,然後再另外對生父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讓孩子與生父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再來請求生父支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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