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大大您好:真的很急!我先生之前開公司有開票跟信用貸款.公司票是他個人開出信用貸款我也不知情銀行打來也一直強調保密法不肯告知,法院也強制扣他薪資,我跟他目前還是夫妻財產共有制,我本來是上服務業如果轉正職,我的薪資會被強制扣除嗎?我本來跟他就渐行漸遠,前幾天跟他提出離婚要求,現在他人不知道跑去哪裡,我身邊還一個小孩,真不知該如何做?小朋友也再問他去哪裡都沒回他電話!我想轉正職給小朋友一些保障我會面臨扣薪資嗎?真的不之所措!我並沒簽署任何文件唯一有可能是他拿我ㄉ身分證或圖章私自去辦理,之前幫他環的很累目前沒房子都讓他去環錢!
A:
您好:
一、如果你們沒有向法院為夫妻財產制的登記,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從而,依民法第1023條規定:夫妻
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所以除非你有為先生「借貸」作保證人,否則,他個人所欠之債務是與你無關
的。銀行不會向法院強制扣你的薪資。
二、如果當初你們有向法院登記夫妻「共同財產制」,可能會有民法第1034條之問題,依該法律規定:夫或
妻結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應由共同財產,並各就其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所以,就可能產
生先生債權人會從你財產部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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