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參加公司所舉辦的旅遊活動,並繳交保證金4000元
但後來因故無法參加,導致公司依舊需支付3400元的違約金給旅行社
雖然事前有明文規定訂,除非因公事無法參加者可退還保證金其餘皆須沒收
但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比我所支付的保證金還少
請問:
1.我可以要求退還部分保證金嗎?
2.另外他已沒收4000元保證金了,他還可以將違約金3400元算入我的所得嗎?
3.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您的保證金是交給誰?公司為何另外還再付違約金?這個違約金與保證金之間的關係為何?
若二者本身並無關聯,你的保證金被沒收與公司付違約金是兩回事,當然不能請求退回。因為事實不明,請提供以上的詳細資料後再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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