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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拍後租賃契約是否仍存在?


小O 發問於 2008-05-31 |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目前承租房子已遭法拍第2期,跟屋主簽了2年契約
已住了1年5個月,如果房子被法拍出去


請問:
是以房租契約優先執行?還是會被強制搬出?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1354
蘇慶良

律師

廉通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根據民法第425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之規定,亦即俗稱之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故縱使您承租之房屋遭到查封拍賣,您的租賃契約僅是轉而存在於您與法拍屋買受人間,其他契約效力並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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