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有看到之前一篇您的回覆是這樣的
一、董事(或法人董事之代表人、或法人之代表人盪選董事)與公司間的法律關係為委任,故除非兼任公司其他職務,否則並非公司員工,無退休金請求權。
那我既是員工又是董事,我也有請求權嗎?
我在加入公司的第三年
應老闆的請求擔任公司董事
當初真的沒想那麼多,只想說幫老闆一個小忙
可是一直到最近才發現因為這個"董事"身分
我喪失了很多"勞工"該有的權益
例如資遣費和退休金之類的
老闆曾口頭答應說屆時會依"勞基法"裡的請領方式和計算方式給我
但口說無憑,我可以要求他簽一份書面的協議同意書嗎?
萬一他不簽,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要求辭去我的"董事"身分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3a00a7a9ce="無助的人"]律師您好,
我有看到之前一篇您的回覆是這樣的:
一、董事(或法人董事之代表人、或法人之代表人盪選董事)與公司間的法律關係為委任,故除非兼任公司其他職務,否則並非公司員工,無退休金請求權。
那我既是員工又是董事, 我也有請求權嗎?
我在加入公司的第三年, 應老闆的請求, 擔任公司的董事, 當初真的沒想那麼多, 只想說幫老闆一個小忙, 老闆也說不會有什麼問題. 可是一直到最近才發現因為這個"董事"身分, 我喪失了很多"勞工"該有的權益, 例如資遣費和退休金之類的. 老闆曾口頭答應說屆時會依"勞基法"裡的請領方式和計算方式給我, 但口說無憑呀, 我可以要求他簽一份書面的協議同意書嗎? 那萬一他不簽, 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要求辭去我的"董事"身分嗎?[/quote:3a00a7a9ce]
一、如果是董事兼公司員工,還是要看此依員工,與公司間屬於委任關係(經理人)或雇傭關係而定,如果是僱傭關係,就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之規定,至於經理人,就要看公司內部規定或與公司間的約定(就勞退新制,經理人不必強制提撥退休金)。
二、至於是否為公司經理人採實質認定,而非依使用職稱;可依下列標準,就具體個案作判斷:
(1)是否有向主觀機關辦理登記?
(2)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是否經公司之業務執行機關同意或決議?
(3)有無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限?
(4)與公司間為委任關係或僱傭關係?
三、就提問人之情形,可以先確認自己有無提撥退休金或保勞保,如果可請公司訂定書面,明定退職時可以請求之退休金及計算方法,當然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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