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股份有限公司決定解散、清算…
關於解散日期、清算人選由誰決定?
董事會??股東會??
可否召開股東會由股東同意解散、清算,清算人選則授權董事會另覓他人委任?
還是等清算人(某特定人)確定後,要再召開股東會由股東同意才可以???
謝謝!!!
A:
[quote:480558cab1="林小姐"]請問:
股份有限公司決定解散、清算…
關於解散日期、清算人選由誰決定?
董事會??股東會??
可否召開股東會由股東同意解散、清算,清算人選則授權董事會另覓他人委任?
還是等清算人(某特定人)確定後,要再召開股東會由股東同意才可以???
謝謝!!![/quote:480558cab1]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應由持有三分之二股份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股份二分之ㄧ同意,才能解散。
二、清算人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擔任,但股東會可另行選任清算人,如不能以上述方法定清算人時,可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選任。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