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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東西被事主看到,事主通知海巡,被起訴移送法辦


李OO 發問於 2008-05-06 | | 其他

Q: 你好,我父親因為去海邊想要拿魚網,但被事主看到,事主通知海巡,海巡就移送法辦,現在我父親該怎麼辦,會犯什麼罪,而事主又不要跟我們合解,我們現在該怎麼辦,我父親會接受什麼樣的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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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若您父親是構成竊盜罪,還要視情形,看是構成既遂或是未遂罪。
二、一般如果和解,被害人願意幫忙在司法程序講好話,通常都沒有什麼大事的。
三、如果您父親沒有前科,且該魚網沒有非常貴重的話,通常有可能在偵查程序,請檢察官作緩起訴處分(就是暫緩起訴的一種處分程序),或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就是由法院來判處易科罰金或緩刑之處分),原則上,若有和解,且態度良好,無前科,通常都不會被關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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