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公司重整後,
重整中之公司及負責人仍可對外訂約(發包工程或是買賣)嗎?
重整後所發生之法律糾紛,可以告重整中之公司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b34d9ee855="張永昌"]公司重整後,重整中之公司及負責人仍可以對外訂約(發包工程或是買賣)嗎?重整後所發生之法律糾紛,可以告這重整中之公司嗎[/quote:b34d9ee855]
一、法院裁定重整後,股東會、董事及監察人之職權已被重整人及重整監督人取代,故原有負責人已非公司負責人,不能再代表公司與他人簽約。
二、重整裁定後所發生之債務,可以不依重整程序求償,因此可以訴追(以重整人為公司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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