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在網拍賣一件仿名牌包
97/4/18面交時被警方查獲,說我違反商標法
當天做筆錄,廠商鑑定為仿冒品,但廠商不起訴
經過繁瑣的過程後,當天即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官問了我一些問題後也沒說判決內容
(當時有別的案件送進來,法官和警察在對話 )
警察就叫我站在旁邊的小桌子旁
之後列印了兩張黃色A4紙叫我簽名
當時也不敢問判決內容
只看到第二張,有個數字10000
之後警察叫我到外面等
之後警察說我交保金10000元
叫我打電話請家人帶我回去
家人付交保金時因已過上班時間
所以開的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暫收訴訟案臨時收據
收據上有註名正式收據需於上班時間換取
請問:
1、我持臨時收據和正式收據的差別?持臨時收據對我權益有影響嗎?
(因為我不想在去哪裡換正式收據)
2、交保金10000元是代表我被罰金10000元嗎?
3、 4/18事發到現在,沒有收到法院或相關單位的通知,是代表這樣就結案了嗎?還是我可以到哪個網站查詢北檢的判決情形?
4、做筆錄時警察說如果廠商不起訴就不會有前科,我疑問的是沒有前科,但是會留下紀錄嗎?如果有紀錄會存檔多久?或是多久時間會消失時效?
5、如果未來從事跟收錢有關的工作,例如銀行理財專員、保險業務、會計會有影響嗎?
6、一般的公司行號查的到犯罪紀錄嗎?
7、我需要銷案嗎?
以上問題,拜託您了,非常感謝!!
律師
A:
[quote:f2295e78e8="小鈺"]律師您好~
我在網拍賣一件仿名牌包
97/4/18面交時被警方查獲,說我違反商標法
當天做筆錄,廠商鑑定為仿冒品,但廠商不起訴
經過繁瑣的過程後,當天即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官問了我一些問題後也沒說判決內容
(當時有別的案件送進來,法官和警察在對話 )
警察就叫我站在旁邊的小桌子旁
之後列印了兩張黃色A4紙叫我簽名
當時也不敢問判決內容
只看到第二張,有個數字10000
之後警察叫我到外面等
之後警察說我交保金10000元
叫我打電話請家人帶我回去
家人付交保金時因已過上班時間
所以開的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暫收訴訟案臨時收據
收據上有註名正式收據需於上班時間換取
請問:
1、我持臨時收據和正式收據的差別?持臨時收據對我權益有影響嗎?
(因為我不想在去哪裡換正式收據)
2、交保金10000元是代表我被罰金10000元嗎?
3、 4/18事發到現在,沒有收到法院或相關單位的通知,是代表這樣就結案了嗎?還是我可以到哪個網站查詢北檢的判決情形?
4、做筆錄時警察說如果廠商不起訴就不會有前科,我疑問的是沒有前科,但是會留下紀錄嗎?如果有紀錄會存檔多久?或是多久時間會消失時效?
5、如果未來從事跟收錢有關的工作,例如銀行理財專員、保險業務、會計會有影響嗎?
6、一般的公司行號查的到犯罪紀錄嗎?
7、我需要銷案嗎?
以上問題,拜託您了,非常感謝!![/quote:f2295e78e8]
你好,
你看到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本案還不可能有判決,你根本還沒見到法官所以不會有判決(檢察官只管起訴不起訴,起訴以後,有罪無罪才是法官判決管的)。檢察官不是寫判決的。
檢察官是穿紫色的衣服,法官是穿藍色衣服的。
那只是檢察官先決定把你交保的偵查筆錄而已。
你可能違反商標法第82條,明知為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而販賣,之犯罪行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會進入偵查程序,檢察官會傳你開庭,
偵查後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緩起訴。
因為違反商標法不是告訴乃論罪,所以就算廠商懶得告,檢察官還是可以起訴,警察講錯了。
但你犯行輕微,可以請求緩起訴,就是暫時不起訴。
緩起訴時間過了,未被撤銷緩起訴,就不會有前科。
「銷案」不是刑是刑事訴訟法的用語,已經送到檢察官那裡,沒有銷案的問題。
你連法官和檢察官都搞不清楚,你的法律常識,很不足!要多看報紙。不要隨便看連續劇或是聽警察和記者亂講,以免妨礙自己的權益。(警察常常講錯害死人)
王怡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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