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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以反擔保金聲請撤銷或免為假扣押執行問題

以反擔保金聲請撤銷或免為假扣押執行問題


cOOO 發問於 2006-05-09 | | 金融工商服務業

Q: 大律師您好:

本人日前以提出反擔保金給法院的方式,來聲請撤銷或免為假扣押執行,請問自「具狀聲請日」至「地政機關塗銷對該不動產之假扣押」,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謝謝回覆!

瀏覽人數:4265
鄭華合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敬啟者:
依一般法院作業(收文、分案、法官審查、發文地政)公文往返,約需一週至十日之時間(甚至可能更久),不過若可直接聯繫承辦股書記官並附知遞狀及供擔保之證明,或可縮短時間,於一週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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