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家後面有一空地,一天有一老人家在空地上燒東西不慎引然雜草,造成火警 所幸消防隊及時撲滅並無沿燒到周圍民房,請問此人是否已違反公共危險。 又或是如警方說只能口頭勸導?
律師
A: 關於您的問題,理論上老人之行為應該構成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物或交通工具罪之公共危險罪。因您的案件事實沒有很明確,僅能大致上回覆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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