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若個人身為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但在B公司任職
若A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時
是否會被扣除1/3個人收入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ff70eac36a="蔡小姐"]律師您好
若個人身為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但在B公司任職
若A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時
是否會被扣除1/3個人收入呢?
謝謝您的回復[/quote:ff70eac36a]
一、股東或董事並不須要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債務負責,除非你有擔任公司之保證人。
二、債權人要聲請扣薪前,必須先取得法院之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確定之支付命令或假扣押裁定,而前二者債務人事先都會知道。
三、債權人取得法院之執行名義後,就可聲請扣押債務人之財產,包括工作所得,如提問人有此情形,就可扣押在另一公司之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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