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日前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
是對第三人的強制執行命令
文件上寫強制扣押命令
我如對此債務有疑問
因不知為何會有某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發生
請問:
1、身為我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嗎?
2、我已有其他的強制扣薪執行中,就算債務存在,也可以以異議方式來提出嗎?
3、提出異議必須親自到法院遞狀嗎?還是可以郵寄,需要繳交多少的費用呢?
望請律師能解救回答,謝謝
律師
A: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玲律師答覆如下:
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若債務人對於強制執行程序有疑義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為聲請或聲明異議;若係對於執行名義有疑義時,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聲明異議或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均須以書面向民事執行處或民事庭為之,而債務人異議之訴提起之時須向法院繳納裁判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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