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於4月1日有提問題,是對方駕駛小型車違規雙黃線迴轉,我騎大型重機閃避不及撞上的問題,肇事鑑定結果如下,小型車因違規雙黃線迴轉為主因,而我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超速為次因;請教律師
1.對於超速的認定為何?路線圖上並無剎車痕,我是直接撞上
2.因為機車己全毀,人沒受傷,是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A:
您好,
1、有無超速,係以事故發生地點之限速來作判定。不過鑑定的部分似乎與有無超速無關。
2、人沒受傷,機車全毀,仍可以請求機車回復原狀及貶值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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