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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撞


黃 發問於 2008-02-11 | | 其他

Q: 1月27日下午2點多我從朋友家出來~那時我要回家洗澡準備上班
我朋友他自願跟我回去~我騎機車載他
出發要回去時~我再轉彎處閃避一台逆向機車~
突然一台對面來車衝出來(汽車)~閃避不及被對方前輪撞到我後面(全爛)
我跟我朋友摔出去~我朋友送去醫院不治~而我脊椎傷到
我朋友家屬一直不諒解我~因為對方都說是我的錯
而我也跟我朋友家屬解釋過
哪而對方也沒有心跟我調節
請問律師該怎們解決
對方又觸法了什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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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建議您可將本件車禍送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二、若鑑定結果的確是對方之過失,則您及您朋友之家屬,可分別向對方主張:
(一)您可主張: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二)朋友家屬主張: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三、另建議您在責任未釐清前,仍應適度對朋友家屬表達關懷為宜。

李慧芬律師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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