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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醫院收錢卻不履行檢查義務

醫院收錢卻不履行檢查義務


巧O 發問於 2008-02-05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我有位朋友去做健康檢查
付了910元,做血液、生化及B、C肝和胸部X光撿查
但醫院卻沒給他一般血液和生化的報告


請問針對醫院可否提出什麼權益保障嗎?
因為我朋友的血管不好抽
所以不可能妥協再抽一次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1610
張仁興

律師

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

A:  去醫院做付費的健康檢查
與醫院間就成立契約關係
醫院應為檢查外
依契約的性質應該還有報告的義務
至於以何種形式報告(書面或口頭)
應該視雙方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而論

如果醫院未作說明或報告
(口頭或書面,或依契約所約定形式)
可以對醫院為請求
若醫院未為任何回應
則醫院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責任

原則上醫院應該都會有回應
至於回應的原因是否構成債務不履行或有無其他責任
(檢查不確實、資料遺失、儀器造成無法顯示結果...)
則仍應該視實際情況而定
您可對實際情形(為何不提供)再為詳細描述
較可以作為個別情況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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