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有位朋友去做健康檢查
付了910元,做血液、生化及B、C肝和胸部X光撿查
但醫院卻沒給他一般血液和生化的報告
請問針對醫院可否提出什麼權益保障嗎?
因為我朋友的血管不好抽
所以不可能妥協再抽一次
謝謝您的回復
A:
去醫院做付費的健康檢查
與醫院間就成立契約關係
醫院應為檢查外
依契約的性質應該還有報告的義務
至於以何種形式報告(書面或口頭)
應該視雙方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而論
如果醫院未作說明或報告
(口頭或書面,或依契約所約定形式)
可以對醫院為請求
若醫院未為任何回應
則醫院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責任
原則上醫院應該都會有回應
至於回應的原因是否構成債務不履行或有無其他責任
(檢查不確實、資料遺失、儀器造成無法顯示結果...)
則仍應該視實際情況而定
您可對實際情形(為何不提供)再為詳細描述
較可以作為個別情況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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