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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訓即被派操作機器受傷可要求賠償嗎?


陳OO 發問於 2008-01-18 |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事件經過:
被組長指派至陌生的工作
事前沒有職前訓練
在完全不熟悉的情況下第一次操作機器就發生事故


問題:
1、公司有負責醫藥費及支付基本底薪百分之30,不過是否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2、公司有任何民事、刑事上的責任嗎?


謝謝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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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律師

A:  [quote="陳芳均"]律師您好


事件經過:
被組長指派至陌生的工作
事前沒有職前訓練
在完全不熟悉的情況下第一次操作機器就發生事故


問題:
1、公司有負責醫藥費及支付基本底薪百分之30,不過是否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2、公司有任何民事、刑事上的責任嗎?


謝謝您的回復[/quote
回復如下:
1.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15條,23條之規定,僱主須對勞工施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尤其是操作危險機械或
設備之勞工更須如此,所以本件如果僱主未經訓練即讓勞工操作具危險性之設備或機械,致勞工受到傷害,除
了因係工作中受傷害,符合勞基法之職災補償規定外(僱主於勞工治療期間不得解僱,且須按月給付薪資),所
以僱主只以百分之三十給付工資,於法不合,如若造成殘廢者,更可要求依勞保條例給付標準申請職災給付.
2.由於通常,職災給付僅係依薪資標準給付,若係殘廢造成終身之勞動能力減少,另可依民法第184條第二項之
規定,以僱主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但職災給付數額需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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