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老闆惡意詐欺
代填所有文件與代刻印章
讓我在毫無防備中簽下保人契約
之後公司立刻進行脫產,惡意倒債
想請教:
1、契約沒有審閱期限嗎?我完全不知內容被設計誤簽下契約,且印章也非我的印鑑章
2、此八千萬貸款完全遭她私人挪用另起爐灶,是否觸犯公司法?
謝謝回復
A:
您好:
您的問題所述的事實並不十分完整,暫就您所述事實說明如下:
1.如公司未經您明確的同意而以您的名義申貸款項,則相關行為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或詐欺等刑責,惟事實上您的行為是否會被解釋為有借貸的意思,則需自實際上可證明的事證判斷。
2.如公司資金被個人挪用,可能涉及侵占或背信的刑責,是否成罪,當然也要自實際的事證來判斷。
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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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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