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前公司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但我對其返還金額有異議
請問我要跟法院提出異議嗎?
因為前公司很老大心態,令人反感
金額大約11000左右
請問:
1、假如我想歸還可以直接匯入其公司戶頭(他有給我),再保留收據即可嗎?
2、法院(支付命令二十天中)那方要告知嗎?
3、異議後續訴訟上法院會很麻煩嗎?
4、本人並無名下財產,他會有什麼法律行動嗎?
煩請提供一下意見,謝謝
A:
您好,
因為支付命令若是確定了,則與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就會變成你必需依支付命令上所載金額支付,故若您對於上面的金額有意見,就必須在二十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後續法院則會先安排調解,調解不成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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