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首先,協商有前置協商跟個別協商之分,差別在於是否由最大債權銀行出面統合處理。不過非金融機構的債務均不在前揭協商範圍內。
二、其次,所謂更生,係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對於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的情形,在經過前置調解或前置協商而不成立之後,所向法院聲請之更生程序。不過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規定,適用對象僅有「消費者」或「小規模營業人」,平均月營業額超過20萬的企業主,早就不是消費者,不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程序,應依破產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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