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一位經理的助理 負責行政上的工作也包括會計
每月25日會收集各部門的資料後開發票跟客戶收錢
今年12月25日有一個部門尚未繳交資料
礙於年底客戶都要關帳的關係 所以26日我寫了一份公司內部使用的聯絡簽請該部門主管繳交資料
結果該部門主管打電話直呼我的名字後 罵了一句髒話"臭雞掰"
他認為我不該寫聯絡簽而是應該口頭告知他 我回答他說"我是按照公司流程在走"
結果他又罵了一句"幹x娘臭雞掰" 然後掛電話
我真的很難過 因為我沒做錯 為什麼不能好好說而是罵髒話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告 因為我沒有電話錄音
可以去警局備案拿3聯單嗎?警局會受理這樣的案件嗎?還有我可以跟中華電信調到當時他辱罵我的內容嗎
謝謝律師
律師
A:
您好:
很遺憾!一般人誤以為調通聯就可以找到通話內容,其實是嚴重錯誤的觀念。因為通聯紀錄只有在特定時間內,申請電話於何時,與何電話通話的時間長短,及發話基地台而已,根本不會有通話內容。一般也只有在偵查犯罪,事先依法聲請監聽的情形下,才會保留通話的內容,所以你所要保全的證據方法是行不通的。
另外,除非你們通話當時,聲音大到其他同事也在場見聞,才有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否則,針對他的行為,可能只能從民事損害賠償的方面去求償。因此,如果公司真的沒有任何申訴的管道,建議您還是先從民事訴訟程序去著手,以免逕行提出刑事告訴,因為犯罪無法成立,反而對您造成二度傷害。
參考法條:
刑法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 18 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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