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想請教一下對方因車禍住院,對方家屬對我提出傷害告訴,且對方已滿20歲,如此對方家屬要提告訴是否要附有委任書??開庭時檢察官有提到對方沒附委任書,因對方沒來,尤其家屬代替,所以要求對方重新提出告訴,那是否代表此案件不成立,但後來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說此案件約2個月要動一次,我不清楚這個流程對嗎?麻煩請布老師幫我解答一下!!!急急急 謝謝
A:
您好,暫覆您的問題如后:
傷害告訴的告訴期是六個月,對方家屬提告要附委任狀,如要重新提告,過了六個月就沒有辦法提刑事告訴,但民事的侵權行為責任是二年,二年內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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