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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3張支票生意周轉卻無法兌現怎辦?


王OO 發問於 2007-12-17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我朋友因生意周轉所需
跟我商借3張支票來延遲對廠商付款時間
支票是開朋友公司的抬頭,沒蓋禁背
此外也有簽3張支票的借據
借據內要求他在到期前15天必需將票款存入
但他前天告訴我他因手上的案子結案收款時間延誤
因此無法如期將票款存入而要求我辦止付
但我目前也無多餘的錢先存入辦止付
下個月票就要到期


請問:
我是否可以做何動作避免支票跳票或辦止付?


煩請給小弟建議!小弟在此奉上12萬分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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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您所述的問題,是指借票後,借票之人因故未能將金錢存入帳戶,以致於出借人必需自己壂款可能造成損失的問題,茲說明如下:
一、因此您出借的支票未蓋禁止背書轉讓,因此,借票人可能已經將支票轉出去了。如果票據未讓出,請借票人還票即可。
二、若未能取回支票,這時在法律上,因為發票人要對持票人(就是指您朋友交付支票之第三人)應負發票人之付款責任,所以除非有在法律上得以對抗持票人之事由,否則必須為付款之責任。有的人因為害怕負責任,所以去銀行謊報遺失或被竊,但這是不可行的;向銀行謊報遺失或被竊,因為銀行會轉向警察機關報案,如此可能構成誣告罪責,應加以注意。
三、若要阻止付款事實之發生,在法律上只能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所以假處分就是指提供擔保向法院表示該支票之付款情形是有爭議的,希望能透過法院訴訟達到拒絕付款的效果。不過相細的主張內容,每件個案有所不同。但是,大方向而言,只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的方式,才能達到您目前想要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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