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大樓管理員
每月休四天,薪水為二萬五仟元
請問:
1、這樣公司符合法定基本工資之規定嗎?
2、公司未遵守法定基本工資給薪有什麼罰責嗎?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玲律師答覆如下: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之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反者依同法第79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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