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有一妻、一女及一兒(兒為前妻所生),名下只有間房子,
我欲立遺囑將房子全部留給兒,而目前之妻與女不想留給她們任何東西
,請教這份遺囑有效嗎?妻女屆時可主張其民法上繼承的權力嗎?
謝謝回答
A:
簡單講,遺囑不能侵害到特留份,否則屆時他們仍可主張就遺產於特留份的範圍內有繼承權。另外,遺囑依不同的形式,需要有見證人方屬合法有效,也請一併注意。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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