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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對方將房屋賣掉


陳OO 發問於 2007-12-03 | |

Q: 20年前,父親母親與爺爺奶奶一同購置大安區的房子(目前市值2500萬),雙方各出一半的價錢,
經過多次產權轉移如下:

(1)父親所有

(2)奶奶所有(奶奶說怕父親比他早走,因為父親證件都在爺爺那邊,被轉移時都沒發覺)

(3)1/3父親 2/3奶奶(母親有次去地政事務所才發現產權被轉移,經過母親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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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過世後(生前她說要將房子全部轉給父親,但是後來沒有這摸做,轉給了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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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10月至今 轉移情況:

(4)1/3父親 2/3爺爺(父親過戶給母親後,雙方離婚)

(5)1/3母親 2/3爺爺

(6)1/3母親 1/3爺爺 1/3姑姑(爺爺為了要將房子賣掉,所做的策略)

目前母親與小妹住樓上(頂樓加蓋),爺爺與姐住樓下,原本1/3產權屬於母親,2/3產權屬於爺爺,
若產權未超過1/2以上,一方是不能將房子賣掉,但另一個建物法規若所有權人有三人,
可用人數表決來賣房子,所以爺爺就將房子1/3過戶給姑姑,現在是兩票對ㄧ票,就可以將房子賣掉
,母親辛苦了大半輩子,現在也與父親離婚,現在要面臨快要沒地方住的問題,因為這件事情,她的
氣喘病又發作,我的姑姑在台北市區已經有兩棟房子,現在退休過著很舒服的生活,我真不懂為何要跟我母親
分這個房子的錢,現在爺爺有請律師寄存証信函給母親,不知道有沒有什摸做法可以防止他們將這個房子賣掉,
畢竟這是母親的權利,我要想盡辦法來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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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所述的情況,是依土地法第34-1條的方式來出售該不動產,出賣的共有人(即爺爺與姑姑)應要以書面通知你母親。至於母親若要防止該不動產被賣掉,最簡單的方式則是向出賣的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以買受係爭房屋。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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