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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繳房租又避不見面怎麼辦?


陳OO 發問於 2007-11-30 | | 金融工商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我有一單位公寓租人,但對方已四個月未繳租金及一年管理費
打電話不接而且避不見面
請問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請他搬離?
若要告他又不會寫狀紙,去那裏找範例呢?


謝謝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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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為承租人已欠租達4個月,縱使你有收2個月的押租金也應該都抵扣完了,建議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主張終止租約以及租約中的特約規定(如違約金等)。若承租人對於你所發的存證信函仍不回應,則你僅能向法院之訴訟的方式解決,請求給付租金與終止租約等。簡單的範例,你可以去各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或者也可請專業的律師幫你處理。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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