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三歲父母就離婚了, 離婚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我的生父, 但偶爾從媽媽那裡得知生父還向她借錢. 以經26年沒見過父親的我, 很怕突然有一天收到法院通知要我償還他的負債, 我現在有什麼可以做的來預防那一天的到來? 當然, 我現在並不知道我生父是生還是死. 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什麼是我現在能先做的? 我自己還有一筆就學貸款沒有還完, 真的很怕有一天會突然收到要我繼承父親債務的通知. 先謝謝你們的協助.
A:
王小姐:
依民法第1156條之規定,限定繼承應於繼承開始起(生父死亡)三個月內為之,因此並不能在生父生前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不過目前民法繼承篇的修法草案已將限定繼承改為法定繼承,待修法通過,我想妳的疑慮應會有所解決.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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