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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品牌代理或經銷權,銷售產品是否違法?


張OO 發問於 2005-09-16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我知道部分OEM廠商會定期清倉廉價出售名牌產品,請問向這類廠商購買的產品是否可以再轉售?
謝謝!

瀏覽人數:6513
李佩昌

律師

六合法律事務所

A:  您縱使沒有名牌商品的代理權或是經銷權,購買ㄧ般的名牌商品後,原則上可以再轉售。
但是,您問題中提到,若向OEM廠商購買名牌商品的情形,則應特別注意:您應向該OEM廠商確認其銷貨行為是否已經獲得授權廠商同意,且OEM廠商應能提供書面證明文件,否則,OEM廠商極可能是私下販售多餘的或瑕疵的商品,若該商品有標示品牌或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他本身的販售行為又未經授權或同意,即可能涉及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的授權爭議,若您向OEM廠商購買後再轉售,恐將惹上糾紛。至於您本身是否有名牌的代理權或經銷權,則不是問題的重點。
您可能也看過有些外觀上類似名牌商品,但相關商標都已去除,可能就是OEM廠商為了避免爭議而主動將商標去除,但這種作法除非是經過名牌原廠同意,否則未必能夠完全排除適法性的疑慮。
以上謹供參考,敬請指正。
六合法律事務所
李佩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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