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6159727
該賣場我的icash當作贈品贈送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gy8888168&rr=2020139032
他卻要用這些法令來說我違法
請問我這樣有侵犯到他的商標權嗎?
我拿那個東西當贈品憑啥麼說我營利?
可以用以下來反駁他嗎?
根據商標耗盡原則,商標權人出售商品後,不能再管買受人如何處理商品,買受人再轉賣,商標權人也不能主張該人侵害其商標權。
謝謝回答!
A:
「該賣場我的icash當作贈品」不知您所指何意?
如果你只是把別人的商品,直接當作贈品,沒有加工或作其他改變,就如同你所說的,依商標耗盡原則,應該是沒有侵害到該商品上使用的商標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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