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員工於工作期間被倒車中的堆高機壓斷足部,駕駛雖為無照,但受傷者亦未保持安全距離, 其提訟至民事,對公司要求400萬侵權損害賠償,且已領勞保殘廢幾付.如此是否官司必輸?他在休養期間,被同事撞見正常走路,健步如飛, 並可抱十多公斤的小孩,卻推辭無法走路,不能恢復上班,即使老闆安排一份坐著工作的職務,他仍提出醫生證明:需修養!!拒絕復工!! 他出院隔天,即帶家人到公司大鬧,要求立即給薪,並言語恐嚇撞他的同事,然後要求巨額賠償.該醫院雖為健保醫院,卻無十足公信力,眼見官司將輸,我們公司該怎麼辦?
A:
您好,
這已經是進入法律訴訟的問題了,不是單純法律問題,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處理會比較好。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