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好,
我是外商業務員在會議中客氣詢問業績設定方式, 卻受到主管大聲咆哮及其情緒失控作勢要打我被阻擋,是否有職場威脅及工作權保障法規,而人資不願處置因未觸及身體,且在場同事因畏懼工作說法保留或是有人偏坦, 有人申援我.如何做才可伸張制裁威脅者.
謝謝!
A:
勞工法規對於勞工身家安全的保障主要是針對職業災害的防治而來,有關於主管的情緒失控,不屬於因為執行業務而導致職業上的傷害,與工作權保障或職業災害防治、補償的問題無關。
對於主管情緒失控而有辱及員工或者傷害員工的情況發生,可以依據民、刑法的相關規定,提出告訴或者請求賠儐;但是在沒有傷害發生的情況(已被阻擋),因為並沒有造成損害,所以主管不會有民、刑事的責任,純粹只是道德上的瑕疵,可能受人垢病,單純就在法律上而言,您並沒有權利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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