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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求償!


郭OO 發問於 2007-11-08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十月中父親騎腳踏車遭乙方騎機車從側方擦撞,父親送加護病房後診斷脾臟破裂出血,有氣胸現象需插管處理,後背部肋骨有裂,當時院方還有要求家屬簽病危通知,我父親已經73歲了,對車禍當時的情況常常會讓他在睡夢中被驚醒,想請問若是要向對方求償的話,除了醫療部份全額負責之外,精神賠償部分該如何請求才合理,
若想要私底下由調解委員會和解的話,自己家屬出席即可還是委託律師代為和解比較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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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關於台端您的問題,說明如下:
一、您父親脾臟破裂出血,事後有無進行脾臟切除手術?因為目前實務上認定脾臟如有切除全部者,則屬於重傷害,先為敘明。
二、車禍理賠除了醫療費用外,尚可向肇事者請求增加生活上之費用(如看護費用、所需醫療輔助器材、醫院複診來回之計程車費用等)、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而精神慰撫金而言,並沒有一定之數據,通常法院會斟酌兩造之身份、地位、經濟能力等作為賠償基準。
三、欲代理出席調解委員會和解者,必須有本人之委託書及相關文件(此部分可以詢問各市公所),家屬出席抑或律師出席均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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