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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逃漏稅之追溯期


曾OO 發問於 2006-03-16 | | 商業流通業

Q: 請問一下,如果外國人因在國內逃漏營業稅,其追溯期為多久?是不是追溯期過後就可以入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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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1573e4288d="曾小姐"]請問一下如果外國人因在國內逃漏營業稅期其追溯期為多久.是不是追溯期過後就可以入境了?[/quote:1573e4288d]

根據所得稽徵法規定:
第 21 條 (核課期間)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第 23 條 (徵收期間)
稅捐之徵收期間為五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但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或已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聲明參與分配,或已依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

1.一般來講為5年,但需視是否已送法院強制執行,如以送則不在此限。
2.此外追溯期過後不代表可以入境,仍舊必須你繳完稅以後才可以入境,除非您欠稅的金額分常低(如幾千幾百元),否則仍然無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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