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大大你好: 某家銀行打來說我先生跟他們借信貸,ㄊ說94年借的,我們那時並沒ㄑ借款
那時他的老闆娘一直幫偶們辦保險 他們右.........欠人前就跑ㄌ!我還疑是他.....因為他一直跟我們拿證件
如他們要執行法律程序...會查封房子嗎? 可是我跟我先生還沒辦理財產制分開名子是他的,但是...我們前後也出了快100W的房屋的錢 請問後果?房子如何判定
我花的錢真 怕勒!這時間我能辦理財產分制= =我不想小孩以後什麼都沒有
A:
您好:
如果是別人未經您們同意,就拿您們的證件去貸款,您們應該敢快一方面以對方為被告提起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另一方面,如果銀行來查封您們的財產,您們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延阻您們房屋被拍賣的厄運,為準備這些訴訟,您們應該請銀行提供相關的借款合約及明細,作為提起訴訟的必要依據。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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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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