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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天不能領薪水嗎?


kOOOOO 發問於 2007-10-19 | | 醫藥農牧業

Q: 律師您好~


兼職工作只做了3天
一天3個小時
老闆不發這試用3天的工資
稱說做5天以上才有薪水可領
一般做3天不能領薪


請問:
1、這樣是不是違法呢?
2、該如何才能哪到薪水呢


煩請不吝答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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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源

律師

正豐法律事務所

A:  兼職工作只做了3天
一天3個小時
老闆不發這試用3天的工資
稱說做5天以上才有薪水可領
一般做3天不能領薪

請問:
1、這樣是不是違法呢?
2、該如何才能哪到薪水呢?


kkfhui您好:

1.基本上僱主仍須給付工資,因勞基法並無規定需工作滿5日以上始得領工資,縱雙方勞僱契約有約定,恐亦有為

民法第247-1條規定顯失公平而約定無效.且適用期間充其量僅係有無資遣費之問題,故雇主稱未滿5日不用發薪

資,應屬給付遲延,而不適法.

2.您可以到勞工局申訴,或仍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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