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的好友在數日前把一份打好文件連正本合約放在一位同事的桌面
這份文件是幫他打的,但這位同事粗心
没看清楚就撕毀
(他以為是没用的)
現在這份正式合約是用膠紙貼好了
但新份合約以經没有法律效用
請問如果顧客不給佣,這份合約是否可以提訟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你得問題不是很清楚
如果你的工作是幫人繕打契約 工作完成 即使對方撕毀 當然要付費
如果你是 邀約他人簽契約 他人未簽約前 就撕毀 應該無法要求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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