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一下
今年九月底時朋友因為車速過快撞到一輛轎車.對方的車與朋友的車子都有損壞.警察有來看.
朋友是因為超速不小心撞到.雙方人都沒事所以他願意付車子修理費.也因為車子保險所以交由
保險公司理賠.不過因對方是在雙紅線路邊併排停車.要出來時才被我朋友撞到.所以保險公司
認為對方也有錯所以只願意賠償七成,沒想到對方卻不願付要我朋友全賠.(對方車子好像沒有保險)
不然不簽合解書就誏裁決所去判決.所以車子一直扣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需要合解書才能
還我朋友的車子.我想請問.如果這到法院的裁決所.判我朋友不用賠償的機率大嗎?我覺得雙方都有
錯.對方不應該停在那.而且我朋友也賠了車子修理費的費用了.還有保險公司可以隨便扣押車子嗎?
裁決所的費用需要多少錢呢?
A:
[quote="陳小姐"]請問一下
如果這到法院的裁決所.判我朋友不用賠償的機率大嗎?端視鑑定報告過失比例 如果鑑定出來你的朋友有百分之十之過失 就僅需賠償對方總損失百分之十
還有保險公司可以隨便扣押車子嗎? 理論上不行 除非另有其他協議
沈志祥律師(07)555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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