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朋友82年度被迫簽本票87年度有支付命令證明書,現今已96年對方才委託兄弟想討債。想請教本票支付命令是否有效?期限多久?
律師
傳理法律事務所
A: 支付命令既然已經確定了,在法律上當然有其效力,但對本票發票人之請求權時效只有三年,確定以後可以延長為五年(從本票確定時起算);從提問人陳述,其請求權時效應該已經完成(除非這幾年有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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