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一個員工之前欠銀行錢 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扣其薪水1/3 他因不願被扣而離職 事隔三年後我想找他回公司幫忙 請問: 如他回公司,我是否須繼續執行之前法院要求之代扣薪資? 如不扣是否違法?這個問題令我很困擾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傳理法律事務所
A: 原來的執行命令在債務人離職時,已失其效力,債權人欲續行強制執行,須另行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再發扣押命令。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