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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貸保證人


李OO 發問於 2007-10-04 | | 資訊科技業

Q: Dear 大律師您好,

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我的印章被拿去用,變成了銀行給姊姐辦理消費代款的連代保證人,前己天我收到銀行的扣薪1/3的法院執行,若我現離職法院扣不到錢,因現行為夫妻財產共有那,會不會轉向我的先生的房子去扣押,
請問若我辦理夫妻財產分開是否就會扣不到錢?
若為銀行對保不實,我可以向法院駁回此扣薪不承認有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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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夫妻財產採共有制,須向法院辦理登記,你確定是採共有制嗎?如果真是共有制的話,會,現在改採分別財產制也來不及了。(如果未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登記,是不會查封你先生房屋)。
二、對保不實(你沒有簽名),如果現在只是假扣押,你可以聲請法院限期命銀行起訴,在訴訟中主張你無保證行為,簽名及蓋章是偽造,但你姐姐會涉及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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