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幫一個朋友的女友作車貸的擔保人
然而在一段時間過去之後貸款人不知去向
而銀行轉而向我提出繳款的要求
但是我無法負擔這龐大的款項
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該對其負什麼責任?
這後續的款項由我負責嗎?
那我對貸款人可提出告訴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你應該是連帶保證人,所以你負的是全部的清償責任,包含全部未清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
你就清償的部分,可以向主債務人求償(但貸款人不是已經不知去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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