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被兩家銀行扣了兩個1/3的薪資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我聽說可以去法院寫訴狀對嗎? 因為我不只欠兩家 假設後續其他銀行都來扣薪納該怎麼把她們合併為都只扣一個1/3薪資呢? 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傳理法律事務所
A: 正常來說,這種情形都會併案由同一個股別(書記官辦理),由債權人依其債權比例收取三分一薪資;如果未併案,你可以請公司就後來執行之陳報你已經被扣薪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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