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當初營建商約定頂樓使用權是頂樓用戶所有
其他10多年住戶並無異議
但目前一新住戶認為頂樓應為他曬衣場所
請問頂樓是否為頂樓住戶合法使用權?
謝謝您的回覆
A:
原則上頂樓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但若有另外的約定專用或分管協議,則由該約定專用人使用。但須提醒的是,雖有約定專用權,但並不代表可在頂樓加蓋違建。因此,若該住戶確有當初約定專用的證明,則其當可合法使用頂樓。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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