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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不明原因積水


林OO 發問於 2007-08-28 | | 其他

Q: 您好:想請教您,事情發生在8月8日當天,我的房子是租ㄉㄧ樓社區有收管理費,我住ㄉ大樓污水管阻塞,淹到家裡
全是糞便水,造成不小ㄉ損失,因為家裡是當倉庫,放在地上ㄉ貨都淹掉ㄌ,發生時因為我人剛好在醫院開刀,家裡沒人,但我在8月4號要離開家ㄉ時候還請管理員注意住家安全才去醫院,現在發生這樣ㄉ問題,第一:管理員並未再第一時間通知,第二房東跟管委會互推責任,我想請教您我該找誰求償,而房東難道沒有義務與責任ㄇ,事發後
我跟房東終止合約因為這次ㄉ損害導致我無法在營業,而房東還要扣我壓金,跟管委會都拒絕協商,假如我要提告
,要告誰責任歸屬是誰,請您協助我!真ㄉ很無助拜託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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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民法第423條的規定,出租人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因此若因房東疏於注意而導致大樓污水管阻塞致致造成你貨物的損害,應該先向房東求償才是。不過,若污水管阻塞係由其他人所造成,則應由該人負責(若系屬於公共設施之部分,因管委會疏於注意而造成,則由管委會負責)。所以,雖然房東有保持租賃物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之義務,但應先釐清造成污水管阻塞的原因方為妥適。
至於押租金的部分,應先看你們雙方間的的合約有無特別規定,以及終止租約的原因,否則在雙方合意終止租約的情形下,房東應要返還押租金。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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