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在拍賣網站販賣正品機油
因每瓶機油皆有張貼代理商的註冊商標
而我們拍攝商品時一定也會將其商標入鏡(非特寫)
請問這樣的行為有違反註冊商標嗎?
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A:
商標法之立法目的乃為,乃為保障商標專用權(兼顧消費者權益),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亦即保障商品來源不被混淆,之市場公平競爭。
您網拍的商品來源正廠,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
所以您以拍照方式表現商標之行為,應屬適當的商品說明,在合理範圍內,不致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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