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由於親戚的關係
我媽媽將其身分掛至公司當股東
最近在96年8月17日寄郵政掛號內函
主旨:劇本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函報XX工業有限公司欠繳稅捐及罰款等新台幣92016884元,已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入境實施辦法」
我有至相關入口網站搜尋資料
此公司已於94年10月12日申辦廢止
想請問律師
由於我媽媽是屬掛人頭身分
那我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呢?
我媽媽也很擔心會需要自行負擔此積欠之稅金嗎?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鑫晶工業屬於有限公司,因公司登記遭廢止,而應辦理清算,因法,股東全體為清算人。
二、但你母親自己並無繳清稅款之義務,但可能會被限制入出境;建議訴召集全體股東選任清算人,辦理清算,以結束公司法人格。
三、你母親知情,並非被冒用身分,除了拒絕當人頭以外,沒有什麼適當方法保障自己(最重要的是不要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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